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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人挖叔坟被判道歉并赔3千#【#男子带岳母和妻挖叔坟案判了#:赔礼道歉并赔

#男子带人挖叔坟被判道歉并赔3千#【#男子带岳母和妻挖叔坟案判了#:赔礼道歉并赔

#男子带人挖叔坟被判道歉并赔3千#【#男子带岳母和妻挖叔坟案判了#:赔礼道歉并赔3000元】近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份人格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因两家产生矛盾,男子阿龙(化名)竟和妻子、岳母一起掘自己亲叔叔的坟,后被堂姐弟告上法庭。该案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阿龙等三人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办理迁坟事宜的交通费和误工费3113元。8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原告阿俊(化名)一家和被告阿龙一家是堂亲关系。2024年3月13日,阿龙和妻子、岳母,对阿俊父亲的坟墓进行了挖掘,造成棺材外漏。阿俊得知后报警,沁阳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三人分别行政拘留7日。三被告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提起行政诉讼,但被驳回。阿俊以人格权纠纷为由,将掘坟的阿龙等三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3万元精神抚慰金、迁坟费用等。一审法院认为,坟墓作为安葬死者的特殊场所,具有特殊的人格象征意义,是死者亲属对其进行祭奠和追思的客观载体和情感依托,被告的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关于原告请求的精神损失30000元,综合被告的过错程度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法院酌定3000元。遂判决被告阿龙及其妻子、岳母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办理迁坟事宜的交通费和误工费3113元。双方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本案系人格权纠纷。具体本案中,虽然阿俊父亲葬在阿龙岳母师某家菜地,两家存在其他矛盾,但都不能成为师某三人破坏坟墓的借口。破坏坟墓时,已安葬一年有余,从日常生活经验推断,安葬时必然经过师某家同意,不存在违法安葬的情况。师某等人称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私立救济的理由均不能成立。另,死者是阿龙的亲叔叔,无论两家有何矛盾,阿龙等人的行为都应受到社会的否定性评价。对于两家人而言,经此事后,即使两家已无可能重归于好,也希望双方能够放下过去的恩怨纠葛,相互之间不再伤害。综上所述,上诉请求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实习生安江蓉)
#男子吃出头发索赔千元被驳回#【法院:餐厅已尽查验义务‌】#吃出头发索赔千元败诉

#男子吃出头发索赔千元被驳回#【法院:餐厅已尽查验义务‌】#吃出头发索赔千元败诉

#男子吃出头发索赔千元被驳回#【法院:餐厅已尽查验义务‌】#吃出头发索赔千元败诉倒贴10元#‌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公布了一份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上海一市民戎先生在用餐时,吃出一根头发,起诉餐厅索赔1000元,但法院审理后认为,餐厅作为经营者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存在过错,起诉无据,驳回了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戎先生负担(已付)。男子用餐吃出一根头发,索赔1000元大皖新闻记者从公开的判决书上看到,戎先生诉称,今年2月5日,其在上海徐家汇一处餐厅用餐,消费金额为158元。在用餐过程中,其在菜品中发现约10厘米长的毛发,严重影响了用餐体验和身体健康,遂起诉餐厅,要求赔偿1000元。餐厅辩称,当时已经退还了餐费。且发现异物的食品由某公司提供,作为原材料加工时,餐厅并不会进行拆解。餐厅是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该食品,查验了供应商的资质和合格证明,履行了必要的检查义务。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上门检查也未发现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现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戎先生于2025年2月5日在被告餐厅用餐,支付158元。用餐过程中,原告食用名为“本帮什锦砂锅”的菜品时,咬开鲜肉面结后发现内有一根毛发。鲜肉面结是由可食用的外皮与内馅组成。戎先生随即向餐厅反馈,餐厅遂将餐费全部退还。涉案鲜肉面结由某公司生产,为预包装食品,一袋600g,袋内无独立小包装。某公司有速冻食品、肉制品的生产许可,涉案鲜肉面结有相关检测报告。法院:餐厅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存在过错,驳回诉请法院认为,该案为涉食品安全纠纷。本案中,戎先生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在被告销售的鲜肉面结内存在异物,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告作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了涉案食品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检测报告,证明已经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食品生产者对作为普通食品的大批量生产的鲜肉面结采用抽检方式检测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经营实际,食品经营者查看并保留食品检测结果符合法律关于进货查验的规定,且涉案的鲜肉面结由外皮与内馅组成,要求被告违反烹饪习惯逐个查验内馅,有悖生活常识,故原告关于被告未尽查验义务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本案中,原告的餐费已被退回,且无其他损害,故原告现有实际损失已得到弥补。被告作为经营者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存在过错,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遂驳回原告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实习生安江蓉)
【#00后办婚礼不领证被判退24万彩礼#】#00后结婚同居不领证被判退24万彩礼

【#00后办婚礼不领证被判退24万彩礼#】#00后结婚同居不领证被判退24万彩礼

【#00后办婚礼不领证被判退24万彩礼#】#00后结婚同居不领证被判退24万彩礼#河南省上蔡县一对00后小情侣,在举办过婚礼后共同生活,但因琐事发生矛盾,一直未领结婚证。男方一怒之下,起诉要求返还36万余元的彩礼。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方返还原告黄某彩礼款240000元。结婚同居不领证大皖新闻记者从公开的判决书上看到,原告黄某诉称,自己与被告贾某经人介绍认识,2024年正月十二日经过媒人送彩礼款10万元,2024年腊月初十,又给送彩礼款22万元,腊月二十二日,双方办理结婚习俗,黄某又给贾某送上车礼4.6万元。但如今,被告贾某拒绝与原告黄某办理结婚手续,双方无法生活一起,为此黄某提起诉讼。贾某并未答辩。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黄某与被告贾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建立恋爱关系。2024年2月21日,原告黄某根据农村习俗给付见面礼100000元。2025年1月9日,原、被告按照农村习俗看好时,原告给付被告方彩礼款220000元及五金。2025年1月21日,原告与被告贾某举行结婚仪式并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婚礼当天,原告方给付被告上车礼46000元,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5年5月,原告黄某与被告贾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结束恋爱关系。后原告黄某要求被告方退还彩礼,双方协商未果。现原告黄某诉至法院,遂成本案纠纷。判决返还彩礼款24万元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黄某以与被告贾某缔结婚姻为目的,按农村习俗给付被告方礼款366000元及五金,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解除恋爱关系后,被告贾某应返还原告黄某彩礼。关于具体返还数额,鉴于男方给付女方婚约彩礼的目的在于缔结婚姻关系,原告黄某与被告贾某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考虑实际给付婚约彩礼的数额、原告黄某与被告贾某双方的过错程度、当地的婚约习俗等因素,为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倡导形成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结合本案实际,对原告黄某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的请求,酌情由三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240000元为宜。原告自愿放弃对五金首饰的诉请,系对其民事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综上,判决被告贾某、贾某乙、周某返还原告黄某彩礼款240000元;驳回原告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大皖新闻记者朱庆玲实习生安江蓉)

网警说·案」店主倒卖客户手机验证码赚4万9,换来一纸判决书

[网警说·案]店主倒卖客户手机验证码赚4万9,换来一纸判决书。网警说#公民个人信息不是“商品”,更不是“生财工具”!一旦越界触碰红线,等待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首都网警
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到烟酒行买了2瓶飞天茅台酒准备宴请朋友,共花了5400元。可朋

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到烟酒行买了2瓶飞天茅台酒准备宴请朋友,共花了5400元。可朋

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到烟酒行买了2瓶飞天茅台酒准备宴请朋友,共花了5400元。可朋友喝了酒后,怀疑酒是假的,于是让男子去举报烟酒行,后经鉴定果然是假酒,于是男子将烟酒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5400元购酒款并赔偿54000元。一审法院支持了退一赔十的请求,但二审法院却发现了重大问题。“我买了假茅台,为什么不能要到10倍赔偿金?”2024年3月,刘某(化名)计划在乌鲁木齐市请朋友吃饭,打算好好招待一下,来吃饭的都是他多年好友,或者是很重要的朋友,他也想通过这一顿酒席拉近彼此的关系。考虑到朋友的身份和聚会的场合,刘某决定请朋友喝茅台酒,认为这是宴请中最合适、最能彰显诚意的选择。于是,刘某便在郭某经营的某烟酒商行购买了2瓶茅台酒,酒款一共5400元。通过微信支付完款后,刘某心情愉悦,觉得自己已经准备好了一顿丰盛的晚宴。晚上,刘某和朋友们围坐在餐桌旁,气氛轻松愉快。酒一开,大家纷纷举杯,准备畅饮。可是,随着大家喝下第一口酒,刘某和他的朋友们渐渐意识到不对劲。酒的味道完全不对,口感淡而无味,远没有茅台应有的醇厚感。几个人开始怀疑这瓶酒的真假,刘某也立即回忆起自己购买时的情景,意识到可能被骗了。果不其然,经过一番确认,刘某才得知,自己花了大价钱,买到的竟是伪造的茅台酒。刘某发现是假货后,一纸诉状将烟酒行告上法庭。一审判决很解气,法院支持刘某“退一赔十”,商家除了退款,还得再赔偿54000元。可到了二审,判决却大变样,法院只判商家退还5400元本金,那笔高额赔偿款被驳回了。事情的转折点,不在于酒是真是假,而在于法院对买酒人刘某的“身份”产生了疑问。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之所以截然不同,根源在于两级法院选择了不同的法律标尺。一审法院的判决依据非常直接,就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这条法律的精神很明确,就是要用高额赔偿来严惩那些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商家,保护所有人的餐桌安全。在这个逻辑下,只要烟酒行老板郭某卖了假酒,刘某就有权索要十倍赔偿。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拿出了另一把更精细的尺子,那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司法解释。这项解释给《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加了一个限定,明确指出,能获得高额赔偿的,必须是“为个人或者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的消费者。这个小小的限定,让整个案件的审理焦点发生了根本性转移。如果故事到此为止,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消费维权事件。但二审法院的调查发现,刘某的行为,经过调查,并不是偶然的事件。根据法院的调查记录显示,刘某在乌鲁木齐市的多个烟酒商行内购买过茅台酒,且每次购买后都会发现问题,并随即举报并要求赔偿。而且,刘某不仅在购买时频繁出现,而且每一次的购买过程,他都会全程录像,甚至不止一次地将这种录像行为做得极为细致,似乎他在精心策划一场“维权”行动。这种系统性的行为,和他所称的“生活消费”目的明显存在偏差,已经远远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常购物行为范围。法院进一步核实时发现,刘某在这些举报和索赔的背后,表现得像是一个“职业打假人”,而且他并未在法庭上合理解释为何如此频繁、有计划地购买茅台酒并进行录像。其行为与普通消费者的“维权”目的明显不符,更多地透露出某种为了获取赔偿的意图。法院最终认定,刘某并非单纯的消费者,而是将索赔作为主要目的的“职业打假人”,并且剥夺了他获得惩罚性赔偿的资格。这一判决的出台,明确了其行为的恶意性质,也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依据。这个判决,也把关于“职业打假人”社会角色的激烈争论,再次推到了公众面前。很多人支持职业打假人,认为在监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他们这种“知假买假”的行为,客观上起到了净化市场、震慑不法商家的作用。就像网友评论的,“知假卖假”的商家更可恨,不应该去苛责打假人的动机。但也有另一种担忧的声音。一些观点认为,职业打假行为一旦产业化,就可能异化为以盈利为目的的敲诈勒索,不仅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会大量占用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乌鲁木齐中院的判决,就体现了这种审慎。法院的判决书里明确表达了要遏制利用消费者身份进行牟利的行为。事实上,中国司法界对职业打假人的态度也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早些年,法院普遍支持职业打假,认为其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近年来,随着相关诉讼案件激增,司法态度逐渐转向,尤其在食品药品领域,开始严格区分普通消费维权和职业索赔,意在防止惩罚性赔偿制度被滥用。你觉得,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些“职业打假人”呢?
脸都不要了!8月13日媒体报道,北京一女子照顾陌生老两口4年,大爷临终前转给女子

脸都不要了!8月13日媒体报道,北京一女子照顾陌生老两口4年,大爷临终前转给女子

脸都不要了!8月13日媒体报道,北京一女子照顾陌生老两口4年,大爷临终前转给女子10万,让她帮忙照看老伴,不料,久久未见的老人独子,却在后面突然冒出来,要求女子还钱,还把她的工作给搞丢了,而法院这样判了!北京通州区一起特殊的财产纠纷案,让社会看到了血缘之外的人间真情,银行职员与孤寡老人之间的四年情谊,最终在法庭上得到了公正裁决。事情源于一次普通的银行业务办理,通州区某银行网点,职员小刘(化名)接待了前来取养老金的张姓老夫妇,因老人操作困难,小刘耐心协助,这次偶遇成为长达四年守护的开端。张家老人的处境令人唏嘘,独子张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多年不归,张老夫妇相依为命,妻子患有失智症生活艰难,小刘得知情况后,主动承担起照料责任,从日常采购到医院陪诊,从家务打理到精神陪伴,她的付出远超普通邻里互助范畴。周末时分小刘常带孩子造访老人家,童声笑语打破了老屋的沉寂,"爷爷奶奶"的称呼让老人重拾天伦之乐,邻居们见证着这份跨越血缘的亲情,社区工作人员也对小刘的善举赞不绝口。2023年,张大爷病重住院,弥留之际,他做出重要决定,通过银行转账向小刘支付10万元,并口头嘱托她继续照顾失智的老伴,这笔转账有完整的银行记录,转账时老人意识清醒,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张大爷去世后,戏剧性一幕出现,多年未露面的儿子张某突然返京,得知父亲转账一事后勃然大怒,他直接冲到小刘工作的银行大闹,指控她"诈骗老人财产",银行为避免负面影响,暂时停止了小刘的工作。张某随即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刘返还10万元,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张某坚称父亲年事已高,转账行为无效,小刘则提供了大量证据,包括四年来的照料记录、邻居证言、社区证明等。法院调查发现关键事实:张某确实多年未尽赡养义务,老人曾两次立遗嘱明确剥夺其继承权,银行监控显示,转账当日张大爷神志清楚,主动要求办理,医院病历证实,老人直至去世前数日仍具备基本认知能力。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某全部诉求,判决认定这笔款项属于张大爷基于感激之情的合法赠与,受法律保护,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书特别指出:"被告小刘与张大爷夫妇虽无血缘关系,但其四年如一日的照料行为,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精神,原告作为法定赡养人长期缺位,现仅因财产问题出现,其诉求缺乏道德和法律基础。"此案引发社会广泛讨论,随着老龄化加深,类似"精神赡养"纠纷可能增多,建议完善相关法规,保护善意助老行为,社会学者认为,传统孝道观念需要与现代法治精神相结合,不能让"血缘至上"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网络舆论呈现一边倒态势,多数网友支持法院判决,认为"真心付出应得到回报",也有声音提醒,助老行为最好留存证据,避免日后纠纷。这起案件的意义超越个案本身,它明确了一个原则:善意不应被辜负,真情值得被守护,当血缘亲情缺失时,社会互助更显珍贵,法律的天平,终究会倾向于人性的光明面。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信源:红星新闻(女子照顾陌生老人遭老人儿子举报被开除,还被起诉返还10万元,法院这样判)
“真解气!”广东吴川,一男子和妻子经过两次官司后正式离婚,可离婚仅仅几个月,男子

“真解气!”广东吴川,一男子和妻子经过两次官司后正式离婚,可离婚仅仅几个月,男子

“真解气!”广东吴川,一男子和妻子经过两次官司后正式离婚,可离婚仅仅几个月,男子就发现前妻在离婚前4个月的时候,居然生下了一个儿子!男子越来越不对劲,按照时间推算,他觉得孩子是在离婚分居时怀上的,而孩子肯定不是他的,所以前妻属于婚外情!事后男子将前妻起诉到法院,要对方赔5万的精神损失费,最终法院这样判了!网友:还是罚的太轻了!吴川的曾先生和前妻蔡女士打了整整两年的离婚官司,终于在2024年初拿到了离婚判决书,可谁能想到,就在离婚手续办完才几个月,一个爆炸性消息突然传来,前妻居然在结束婚姻前的四个月,生下了别人的孩子!这事说来实在荒唐,曾先生仔细一算时间线,发现前妻怀孕的时候,他们虽然已经分居,但从法律上来说还是合法夫妻。更让他愤怒的是,《出生证明》上清清楚楚写着孩子的父亲是另一个男人,这不明摆着婚内出轨吗?曾先生越想越气,直接把前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万元,结果在法庭上,蔡女士也有自己的说法,她表示这段婚姻早就名存实亡,指责曾先生对家庭不闻不问,还经常动手打人。但法官审理后发现,不管夫妻感情如何,只要没正式离婚,就得遵守婚姻的规矩,最终法院判决蔡女士赔偿3万元,而这个案子提醒了不少夫妻,分居不等于离婚,只要结婚证还在,就得守规矩。评论区聊聊,你们觉得这个结果合不合理?换作是你,能接受另一半这样做吗?

许敏起诉了一位博主,网名叫香满人间田老师,判决书已经下来了,许敏胜诉,田老师被判

许敏起诉了一位博主,网名叫香满人间田老师,判决书已经下来了,许敏胜诉,田老师被判补偿许敏精神费2万,再加2万律师费。还要赔礼道歉。田老师是一位人民教师,为什么要参与抹黑诋毁许敏的行为?这下自食其果了,她应该不缺钱...
“太过分了!”浙江男子街边捡到22万,立马选择报警,很快找到失主,失主到后对男子

“太过分了!”浙江男子街边捡到22万,立马选择报警,很快找到失主,失主到后对男子

“太过分了!”浙江男子街边捡到22万,立马选择报警,很快找到失主,失主到后对男子感恩戴德,不料第二天失主突然翻脸,声称自己丢了27万,是男子拿走了5万,并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捡钱还你是情分,不还是本分,别把善良当软弱。”李先生(化名)看着法院判决书对王先生(化名)说道。这句铿锵有力的话,为长达180天的善举遭诬陷冤案彻底翻案。这天,李先生下班途经商业街时,一个被遗落的黑色手提袋引起他的注意。打开后发现里面整齐码放着22捆百元大钞,李先生瞬间意识到事情不简单,丢钱的人该多着急。面对这笔相当于自己两年工资的巨款,李先生的第一反应是掏出手机报警。根据监控视频线索,警方迅速确认了失主身份并通知王先生前来认领。在派出所办理交接手续时,王先生情绪激动地掏出钱包要酬谢,李先生连连摆手表示这不过是举手之劳。转折发生在24小时后。王先生突然改口称自己丢失的是27万元,质疑少的钱是李先生私吞了。这个指控让办案民警都感到诧异,监控显示李先生从未打开过手提袋内层,且报警时就直接说明袋中有22万元现金。王先生突然矢口否认收到过22万元,反而以财物损失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李先生。面对这出人意料的指控,李先生情绪激动地反问:“如果我真有私心,当时直接拿走钱不是更简单?何必多此一举报警处理?”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的指控缺乏关键证据。首先,他无法提供27万元的来源证明,仅凭银行取款记录不足以证实实际丢失金额。其次,李先生全程主动报警、配合调查,行为符合拾金不昧的法律要求。最终,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并判定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拾金不昧是社会公序良俗的体现,司法必须保护善行,而非纵容诬告。这一判决不仅还了李先生清白,更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善意不容践踏。这起案件虽已落幕,但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未结束。拾金不昧是美德,但行善者也需学会自我保护。律师建议,捡到财物时应全程录像或寻求第三方见证,避免陷入自证清白的困境。同时,司法机关应加大对恶意诬告的惩处力度,让讹诈者付出代价。信息来源:临沂临港发布|《浙江:一男子下班路上发现225张100元,报警后将钱归还,第二天失主又说丢了500张,要求返还27500,法院判了》文|何夕编辑|史叔
“太过分了!”浙江男子街边捡到22万,立马选择报警,很快找到失主,失主到后对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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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分了!”浙江男子街边捡到22万,立马选择报警,很快找到失主,失主到后对男子感恩戴德,不料第二天失主突然翻脸,声称自己丢了27万,是男子拿走了5万,并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捡钱还你是情分,不还是本分,别把善良当软弱。”李先生(化名)看着法院判决书对王先生(化名)说道。这句铿锵有力的话,为长达180天的善举遭诬陷冤案彻底翻案。这天,李先生下班途经商业街时,一个被遗落的黑色手提袋引起他的注意。打开后发现里面整齐码放着22捆百元大钞,李先生瞬间意识到事情不简单,丢钱的人该多着急。面对这笔相当于自己两年工资的巨款,李先生的第一反应是掏出手机报警。根据监控视频线索,警方迅速确认了失主身份并通知王先生前来认领。在派出所办理交接手续时,王先生情绪激动地掏出钱包要酬谢,李先生连连摆手表示这不过是举手之劳。转折发生在24小时后。王先生突然改口称自己丢失的是27万元,质疑少的钱是李先生私吞了。这个指控让办案民警都感到诧异,监控显示李先生从未打开过手提袋内层,且报警时就直接说明袋中有22万元现金。王先生突然矢口否认收到过22万元,反而以财物损失为由向公安机关举报李先生。面对这出人意料的指控,李先生情绪激动地反问:“如果我真有私心,当时直接拿走钱不是更简单?何必多此一举报警处理?”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的指控缺乏关键证据。首先,他无法提供27万元的来源证明,仅凭银行取款记录不足以证实实际丢失金额。其次,李先生全程主动报警、配合调查,行为符合拾金不昧的法律要求。最终,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并判定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拾金不昧是社会公序良俗的体现,司法必须保护善行,而非纵容诬告。这一判决不仅还了李先生清白,更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善意不容践踏。这起案件虽已落幕,但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未结束。拾金不昧是美德,但行善者也需学会自我保护。律师建议,捡到财物时应全程录像或寻求第三方见证,避免陷入自证清白的困境。同时,司法机关应加大对恶意诬告的惩处力度,让讹诈者付出代价。信息来源:临沂临港发布|《浙江:一男子下班路上发现225张100元,报警后将钱归还,第二天失主又说丢了500张,要求返还27500,法院判了》文|何夕编辑|史叔